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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河西新城快速公交工程(一号线)工程项目自动售检票系统

  • 2013-09-25 11:59:2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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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西新城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所需自动售检票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项目批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906号


      3、项目名称:河西新城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


      4、项目地点:南京市


      5、资金来源:自筹


      6、招标内容、数量及规格:自动售检票系统 1批


      7、公告划分标段: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


      2、财务及资信状况: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


      3、业绩:


      (1)2008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方的身份承担至少一条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轨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线路AFC系统已成功开通运营线路或一条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轨道交通或快速公交线路AFC系统在建线路。


      (2)本次投标采用技术方案的关键设备及模块(纸币处理模块、硬币处理模块和扇门模块)具有开通使用的业绩。


      4、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①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②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一致的,以实收资本为准)。


      5、资质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或CMMI 3级及以上。


      6、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


      ②联合体成员之一必须满足第1-5条款的要求,联合体其他成员必须满足第1、2、4条款的要求。


      ③联合体各成员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需明确牵头方,同时需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及义务。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24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5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1227房间)


      七、其他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购买人须携带投标单位授权函及本人身份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7楼


      邮编:210005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025-84795953


      传    真:025-84795981


      电子邮件:wj@jocite.com


      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与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南京采购与招标网 www.nj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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