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卡口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卡口设备及安装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CN2013-A027 委托代理编号:XT2013-A54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56万元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电子卡口设备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注1:本次采购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
2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并负责安装调试,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免费培训。
三、供应商资质: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3年7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2.1 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省级公安厅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备案等级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2.2 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需具备所投主要设备(电子卡口设备、服务器、UPS、公安专网防火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9月18日起至2013年 9 月28日,每日上午8时到12时,下午3:00 时到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请投标经办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
A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B :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近3个月缴费证明);
C :检察部门出具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自2013年7月份以来出具的查询证明原件为准)。
D 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社会公共安全防范备案等级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E 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电子卡口设备、服务器、UPS、公安专网防火墙)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承诺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截止时间:2013 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3 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常宁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常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主任 电话:0734-7234884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常宁市宜阳镇泉峰路
联系人:刘志刚 电话:138756966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松路嘉华花苑A栋2楼(市劳动局斜对面)
联系人: 邱星燕 电话:0734-8898260、8154260
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衡阳兴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账号:83070312000000673
开户行名称:华融湘江银行衡阳开发支行
2013 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