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项目:朝阳市区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对市区原有 26 处电子警察升级改造、清理地井、维护管道、更换电缆等。
邀请采购供应商:北京市振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理由:
朝阳市区共有电子警察 26 处,分别始建于 2003 年和 2004 年。 2003 年建电子警察 9 处,为一期工程。 2004 年建电子警察 17 处,为二期工程。这些电子警察设备的承建单位系北京市振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端设备及后台系统均为该公司自主研发的专利产品。
由于这 26 处电子警察年久老化,已经不能满足目前交通管理工作的需要,亟待在原系统框架内平滑升级。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朝阳市区电子警察进行升级改造。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具有唯一授权代理的证明
8 、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朝阳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chaoyang.gov.cn )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
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光明街三段 3 号
邮政编码: 122000
联系电话: 0421-7299439 0421-7299438
传真电话: 0421-2836536
联系人:吴存山、黄国军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