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改造增设交通信号灯二期建设项目

  • 2013-09-13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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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时间: 2013-9-12  发 布 站: 喀什地区


      联 系 人: 钟鸣 乔铮  联系电话: 0998-2539926 18099868533


      工程地址: 喀什市


      建设单位: 喀什市公安局


      招标范围: 详见内容


      建筑面积(㎡): 0  计划投资(万元): 0


      类 型: 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 2013-9-12  报名截止日期: 2013-09-17 2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专业承包企业 公路交通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二级建造师 公路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喀什市改造增设交通信号灯二期建设项目已由 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喀市发改项目【2013】4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喀什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喀什市改造增设交通信号灯二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喀什市


      2.3 建设规模:增设10套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及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本工程招标共分1个标段。


      2.5.1 本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喀什市改造增设交通信号灯二期建设项目,增设10套智能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以及其他若干附属设施及配件,并对民贸十字信号灯进行拆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三楼(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报名,同时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并接受监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3年9月18日至2013年9月20日上午09: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北京时间),在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三楼(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喀什地区建设网、新疆信息网及喀什市招投标服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邮 编:844000 邮 编:844000


      联系人:王昆 联 系 人 :钟鸣 乔铮


      电 话:18909981992 电 话:0998-2539926


      18099868533


      15886892210


      监督单位: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998-2572157

  • 关键字: 喀什 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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