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沙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 、 采购项目的名称: 长沙高新区电子警察系统建设
预算:1066.0万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长财高新采计 -GK201307013
委托代理编号: GLTC-2013HN285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5)提供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具备信息产业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 2)投标人具备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许可证书复印件;
( 3)提供摄像机、LED补光灯、闪光灯、磁盘阵列的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原厂商及投标人公章)。
( 4) 500万像素嵌入式电警一体摄像机应同时符合公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功能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功能(出具符合公安部发布的 GA/T496-2009和GA/T497-2009标准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17 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 2013 年 10 月18日 9: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8日9:00时。
5.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5.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 、投标保证金:
6.1 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 100000.00元。
6.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6.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6.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单位 地址:长沙市河西麓谷大道 662号
电 话:13974816303
联 系 人:欧先生
代理 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1号天辰腾达商务楼(天心公园西门斜对面)6楼
联 系 人:彭 驰 周 敏
电 话:0731-85177561、85177562
传 真:0731-85177567-830
邮 编:410002
E-mail: zcb750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