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LZX-2013-082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咨询机构选择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为选择 咨询单位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咨询机构选择;
2.2 项目位置:长春市;
2.3 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智能交通工程完工,为咨询项目工期;2.4招标范围: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技术、造价咨询;
2.5 主要工作内容(1)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策划、立项审批、可研报告投资估算分析及论证、智能交通系统投资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针对目前国内具备先进智能交通系统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借鉴其成功的运行、管理经验,协助委托方提出符合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智能交通工程设计原则和要求、组织评审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组织三方(长春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方、设计方)针对工程设计进行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审核、技术经济方案论证并进行投资控制和后期的工程实施阶段风险控制;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程造价、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方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5)在智能交通系统初步设计方案实施过程中,在关键节点要多次论证,在满足合理的使用条件下,针对主要设备工程量清单,审核其真实报价,协助合约部确定最终招标控制价,并出具科学的、合理的咨询报告;
(6)协助委托方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
2.6 投标报价:参照国家取费标准自行报价。
2.7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 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铁路专业及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 成果要求:对初步设计方案和图纸进行合理分析,出具技术咨询报告和招标文件需求书;对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如遇过程中增加项目,对最终咨询成果形成报告正式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资格审查
4.1 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请于 2013年9月5日 至 2013年9月11日 (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7日 13时30分开标,递交 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
5.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5062号天地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李洪玉
电 话:0431-84998807
日期: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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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吉林省内最有名的相关机构,无非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