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中心城区)建设项目招标

  • 2013-09-03 11:29:4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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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交警支队委托,就电子警察(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YJ-201308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电子警察


      1.0


      批


      248.0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含)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


      (3)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建造师资质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


      (4)所提供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必须经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提供检测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5)2011年以来验收合格的类似高清电子警察成功案例1个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9月6日至2013年9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劳动路73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26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26日 14:30


      八、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市建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43500050008330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一)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贰级(含)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监督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提供检测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五)2011年以来验收合格的高清电子警察的案例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六)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12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


      (七)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缴纳)


      (九)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劳动路73号


      联系人:金春晖


      联系电话:0572-2035186


      传真:0572-2035190

    ———————————————————— 

     经湖州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交警支队电子警察(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3、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3年9月4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永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035190,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gmcpazfcg@126.com。联系电话:0572-2035186,联系人:小金。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013年9月2日

        招标文件下载:http://ztb.huzhou.gov.cn/art/2013/9/2/art_3620_231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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