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方赛普物联网产业研究有限公司(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产业研究院)负责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 东方赛普物联网产业研究有限公司(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物联网产业研究院) 委托 , 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覆盖步凤镇重点路段及各村主要入口处、新城街道重点区域等(本项目共有3个机房,一个位于新城派出所内,一个位于步凤派出所内,一个位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内)。
(2) 项目规模: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3.20”二期工程(技防城工程)总投资约1200万元。
(3)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5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专项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且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须大于3000万元,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 投标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5.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投标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 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 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 ( 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
5.5 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
5.6 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卡口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资格原件(如不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则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的授权原件,并提供该中标供应商资格原件或复印件)。
5.7 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和杜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6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 2013年8月23日16:30时至2013年8月30日18:00时 前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原件 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805室(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联系人:朱青,电话0515-8835186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除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专项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项目负责人的机电安装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5)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6)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7) 符合本公告业绩要求的资料原件 ;(8)投标申请人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卡口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资格原件(如不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则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中标供应商的授权原件,并提供该中标供应商资格原件或复印件);(9)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8 、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至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9 、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电话为0515-88197281,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严光耀、吴星星 联系人:顾祥军、朱青
联系电话:18611006522、13770005368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68668033
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八楼802室
时间:2013年8月23日 网址: http://ww w .jsrhz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