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田县公路电子卡口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2013-08-19 11:04:5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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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电子卡口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受新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拟对其公路电子卡口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1、项目名称:新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路电子卡口政府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BJZB2013-040


      3、采购内容:公路电子卡口


      4、投标人必须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合格投标人: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5.2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5.3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5.4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5.5投标人 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5.6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5.7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8 投标人在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


      6、招标文件发售:


      6.1、发售时间:2013年8月16日至2013年8月22日下午17:00止,每日上午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6.2、发售地点: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车站中路凯旋国际B座2901室/长沙火车站对面)


      6.3、发售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


      6.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发扫描到电子邮件:2442700392@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8:00-9:00递交至上述开标地点,投标代表签到,逾期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中心四楼)


      8.3、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人民币),应为转帐或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并在2013年9月2日下午16:00前交到或汇至 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


      9.2、 招标文件款、中标服务费结算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高建支行


      帐 号:800010983209017


      9.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高建支行


      帐 号:80012585560901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博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凯旋大厦B座2901室(长沙火车站对面)


      联系人:王明秋 唐捷杰(财务)


      电话:0731-82288511、82288510(财务)


      传真:0731-82288512


      采购人:新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887464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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