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交警大队新址弱电、监控、指挥中心等相关工程政府采购

  • 2013-08-16 11: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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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华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浏阳市交警大队新址弱电、监控、指挥中心等相关工程政府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浏阳市交警大队新址弱电、监控、指挥中心等相关工程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LZC2013-068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GZB-LY-2013-013


      3.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特殊要求: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中“液晶无缝拼接墙”和“网络视频安防系统”项目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或以上资格证。非湖南省工商注册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等资质证明以及湖南省公安厅技防办出具的备案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备城乡和住房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叁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对(2)、(3)、(4)的资质要求提供其中任何一项都可 ;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 日起25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


      7.货款支付方式:


      (1)设备清单中主要设备到场并经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款的80%。


      (2)余额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内应无质量问题、也无维修纠纷、无售后服务纠纷、无其他经济法律纠纷)。


      支付单位:浏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关键字: 警大队新址弱电、监控、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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