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南京城市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2013年南京市智能型电子警察建设工程所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公交[2013]65号
项目名称: 2013年南京市智能型电子警察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南京市各路口
公告划分标段: 智能型电子警察 招标数量: 1102 套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内容及规格: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安防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江苏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苏公厅【2010】650号)的要求,应为江苏省公安厅“320”入围企业(提供“320”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0年以来有类似工程如数码相机型电子警察、卡口型电子警察或卡口工程、基于视频检测违法抓拍系统的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4)信誉要求: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提供证书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在南京有完善的自有售后服务体系,有经过培训有资质的自有安装调试人员,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以内(提供承诺书原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表及安装调试人员的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2013年08月12日9时至2013年08月19日17时
2.发售地点 鼓楼区北京西路12-1号202室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1000.00元每标段。
五、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6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7房间
六、 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投标报名须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代理公司办理报名,否则将不受理其报名。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城市交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华路8号-8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2-1号202室
邮 编: 210001 邮 编:
联 系 人: 崔健平 联 系 人: 陶亮
电 话: 52334643 电 话: 83279878
传 真: 传 真: 83279877
八、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于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招投标网www.infobiddi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