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贵港市人民政府 的委托,就 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服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 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服务(ZHGXGG-2013-002)
1.2 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项目建设中,根据各个子系统所起到的作用,主要分为视频指挥防控平台、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情报检索与研判平台、社会监控资源汇聚平台及其他平台和各类型前端监控点。
1.3 要求建设工期: 70天(日历天);
1.4 要求质量 :达到公安部门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验收标准及国家及公安部有关行业标准,满足或优于《贵港市城市监控联网系统(第二期)设计建设方案》的技术要求和系统功能。
1.5 运作模式: 中标人投资建设 贵港市监控联网系统 并维护系统,招标人租用该系统,租赁期为8年,每年支付租金一次,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标或谈判。本项目投标报价仅报年租金。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2.1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如非本地通讯线路运营商的必须出具本地通讯线路运营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线路租费承诺和资源覆盖率承诺(原件)。
2.2 投标人所提供平台及软件须兼容3 家以上主流品牌的(或在广西地级市实施的同类型项目中占40%以上的品牌)编解码设备和前端监控摄像、照相设备。
2.3 (1)投标人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开标后未中标或未参与投标的要归还招标技术文件。(2)中标人应在贵港市区设立常设机构,有十名以上常驻维护人员和足够维护设备。
2.4 潜在投标人应经招标项目当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为500万元。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3 年 8 月 9 日开始至 8 月 1 5 日 17 时 30 分止(工作时间) 到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中山北路文化广场东侧二楼 ) 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 持本人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一式叁份 ) ,原件出示核查,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不接受邮寄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5 时 30 分 前,在 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中山北路文化广场东侧二楼 ) 开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五 、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招标人: 贵港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友谊大道东侧德宝花城 S - 3 - 5 号
联系人: 罗 小姐 联系电 话 : 0775-4569208
六、网上查询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222.216.4.8 )、贵港市政府采购信息网( www.ggzfcg.gov.cn )、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网站。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