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的项目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为:
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投资约为1200万元。
分包情况:
A包:交通信号控制电缆(KVV4×1控制电缆300000.00m);
B包:交通信号灯杆(横臂10m悬臂式信号灯杆(八棱杆)60套;横臂8m悬臂式信号灯杆(八棱杆)35套;横臂5.5m悬臂式信号灯杆(圆柱式)120套;横臂8m悬臂式信号灯杆(圆柱式)85套;人行横道灯杆700套;立柱式信号灯杆(直立杆)50套);
C包:交通信号灯(LED机动车满屏信号灯320组,箭头信号灯240组,人行灯750组);
D包:高清视频卡口式电子警察及高清监控(安装58套高清视频智能卡口式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和58套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
本项目招标清单情况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
3、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A包1亿元或以上,B、C、D包1000万元或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A、B、D包100万元或以上),C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报名。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拟投标的企业须携带以下证件于2013年8月9日17:00时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区(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服务台交纳投标保证金A包:3万元;B包:4万元;C包:4万元;D包:12万元,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3.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
3.3.4相关行政产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强制性许可CCC、CQC认证、认可证明文件(属国家强制性的必须有)等详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3.5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3.6相关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其中C、D包投标人须提供由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同型号产品原件)。
3.3.7提供两份类似项目的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3.8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需装订成册(均须胶装),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北城新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中介办公区(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300元/份,凡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其付出费用不予退回。
五、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北城新区优惠政策,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6.1、报名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8月5日-9日(8:30-11:30,14:00-17:00)
单位: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环球国际6楼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0539-830553113589697853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交易编号:13GCSZ0164
保证金账户名称: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保证金账号:9160116520142050000066
开户银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沂龙湾支行
支付行号:40247300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