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南郑县交警大队交通标志及电子监控项目组织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投标条件、具备承担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南郑县交警大队交通标志及电子监控设备
二、文件编号:南采NC[2013]43号
三、采 购内容: A 包:交通标志设备
B 包:电子监控设备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
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销、代理招标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2 、参加B包的投标人需具备公安安防二级(含)以上资质。
3 、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1 、时间:2013年7月25日-2013年8月12日每天09︰00—17︰3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3 、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A包:2013年8月15日上午09︰30
B 包:2013年8月15日上午10︰30
八、开标地点: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
联 系 人: 李 斌
联系电话:0916——2995598
南郑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