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 2013-07-31 12:50:2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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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委托,拟对“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DXZC-201307-032。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分项资质,具有交通部颁发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板、标线、公路隔离栏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8月5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马超西路290号龙虎大厦1103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相关资质证明(以上资料查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本项目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8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新都区政务中心二楼西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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