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对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LDZY2013GZ002)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一、采购内容: 交通信号灯7套(含 倒计时显示屏、交通信号灯、一体化灯杆、新型信号机等, 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必须是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者代理商, 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2、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壹级、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丙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次葫芦岛市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119.115.142.178) “ 使用帮助 ” 中公布的 “ 供应商用户手册 ” ,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429-3119511 。
四、报名、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发售:
1 、报名时间:自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1:30(可电话、传真报名)。
2 、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7月25日13:50-15:00, 审查地点:葫芦岛市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3 、资质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标书,标书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 、供应商资质审查时要求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4) 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资质壹级证书、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丙级证书、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丙级证书。 5 )其他须提供的资质材料。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8月15日09: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凌河酒店六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卢队长 电话:13942952519
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东梅
联系电话/传真:0429-3992011 13898941601
葫芦岛市政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 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