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 人: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水大队
二、 招标 代理机构: 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沂水 交警指挥中心大屏幕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JRZB-ZFCG-2013022
四、 招标 内容: 沂水 交警 指挥中心大屏幕及配套设备,本项目共一个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含)以上资质;
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 ;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 、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 、 投标 人须具有投报品牌的有效授权;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 招标 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8 、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招标 文件并登记备案;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3 年 7 月 1 6 日至 2013 年 7 月 22 日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西区 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 8 时 3 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 包 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 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5 日 1 5 :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 2013 年 8 月 5 日 1 5 :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 沂水 交警指挥中心大屏幕采购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linyi.gov.cn/ )、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ishui.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孙工 杨 工
电话: 0539-2281998 13605392678
招标单位: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沂水大队
代理单位: 临沂市金日招标 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