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185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委托,对章江新区交通信号灯工程进行了竞争性谈判,因法定原因该项目废标,现就其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一)项目编号: GZJD2013-GZ-J028/1
(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及要求
品目一
章江新区交通信号灯工程(国产产品)
7
个路口
详见竟谈文件中“三、采购项目要求”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控制系统的制造商,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现场检查)〕;
3 、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现场检查);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授权书装订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开标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中装订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
2013 年7月10日 至 2013年7月16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 五 ) 投标保证金: 响应供应商必须以转账的方式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否则投标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 2013 年7月17日 下午14: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七 ) 联系方法: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市政府信访办斜对面)
联 系 人: 彭丽珍
电 话: 0797-8160099
传 真: 0797-8160099
邮 编:3410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帐 号:199210906534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