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3GC060147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甬临复线电子警察二期项目
1.2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宁海县甬临复线岔路段路口;建设内容:甬临复线田梁王路口、甬临复线旅游集散中心路口、甬临复线严家村路口、甬临复线岭根村路口、甬临复线城松线路口等区域电子警察建设;
1.3 招标内容:电子警察采购安装。
1.4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书中设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标准及行业标准
1.5 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1.6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 7 月 9 日10: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正式注册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安防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对标的货物具备制造或供应能力并具有安装调试能力的厂商、具有规模生产的企业。
2.2 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所在地有能力在使用地区提供长期的服务,在甬(指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区)以外的供应商须具有驻甬(指宁波大市范围内的各县、市、区)售后服务机构。
2.3 供应商须有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贸易公司时提供)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3.1 报名起止时间:2013年 7 月 12 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 时止。
3.2 报名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
3.3本单位职工(携带本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和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原件及身份证)提交下列资料(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
(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4)附件(均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
■企业营业执照;(甬外企业还须提供驻甬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
■省级安防资质资质证书;
■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贸易公司时提供);
(5)投标人认为应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料盖章、装订及包封要求:
以上报名资料须密封在包封中,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请按照审查合格通知书上载明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4、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5、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咨询电话:0574-65131828。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宁海县中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金水东路 办公地址:宁海县城关桃源中路131号3楼
联系电话: 13957892555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4-65207653
联 系 人:戴乾峰 联系人:陈冬燕 邮政编码:315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