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莞深、虎岗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3〕407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网络集成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 2.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行业(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施工资质;
采购文件公示开始时间: 2013年06月26日 09:00
采购文件公示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02日 17: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3年06月26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15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区B902室。(只限上班时间售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3年07月17日 09: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7月17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开标时间: 2013年07月17日 09: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四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新远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室
经办人名称: 蔡卓成
联系电话: 0769-23300388
采购文件: 莞深、虎岗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采购项目.doc
附加说明: 1)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注册一般需要三个工作日审批,请各供应商注意安排注册时间;
3) 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需携带原件注册(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企业组织代码证、 银行开户许可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等),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还需提交原件的电子档,要求 PDF格式;
4)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都必须出示身份证明资料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证明书)以确认投标人代表身份;未按上述要求出示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