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高支队固定雷达测速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 2013-06-19 10:27:0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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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的委托,对其所需的 固定雷达测速系统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固定雷达测速系统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G]0313号


      委托代理编号:HNSZZFCG—2013P-0315号


      采购项目预算: 760 万元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技术要求


      1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固定雷达测速系统 1 项  详见第八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审合格,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④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若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销售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防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的雷达组件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授权证明为国内总代理出具,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国内总代理的代理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符合GB/T21255-2007 《机动车测速仪》或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标准的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⑤ 投标人需在湖南省内 常设售后服务机构 (提供相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 ; 独立法人 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以母公司资质参与投标;


      ⑥ 根据财库『2013』12号文件,本项目中 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 须为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相对应的“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当页复印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3年6月18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到12时,下午2时到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702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上述资料除授权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资料须提交复印件至标书申购处留存。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8日1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详见当天中心电子显示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支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星沙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胡鑫武 电话:0731-8406840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66号702室


      联系人: 阎永逵 电话:0731-85166573


      2013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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