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 高速道路交通违法现场拦截系统及交通管理设备 ”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3)117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1
卡口系统(单幅)
6 套
2
省界现场拦截系统
3 套
3
省界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系统
3 套
4
省界后台处理中心
3 套
5
商丘站视频监控系统
1 套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门技术规格要求
预算总控制价 1400000 元
三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6月18日—2013年7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3 年7月10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 刘 先生 李 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和开标时
1 、 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包括100万元),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中小企业,不受注册资金等规模条件的限制,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 、投标时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抓拍单元、中心软件)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 、投标单位所投卡口系统、区间测速系统、定点测速系统均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并获得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做在标书中。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