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渝交管养[2013]25号、纪要[2013]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营运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43个收费站80个车道的整车式计重设备及附属设备,招标范围为(但不限于):整车式计重系统设备及辅助设施的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联调、完工测试、试运行、验收及培训、交工文件、24个月缺陷责任期及36个月维护期等全部服务。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分别为JZl标段、JZ2标段、JZ3标段、JZ4标段,详细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见下表:(略)
2.3 工期及维护期
本项目计重设备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与测试120天,试运行期为180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维护期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及中标原则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该许可证和型式批准证书必须包含拟投标产品;
(3)近三年(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至少累计完成高速公路整车式计重设备的销售并投入使用的设备100套及以上(以签订合同为准);
(4)独立参加投标的制造企业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的其中任意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仅可获得不超过两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要求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独立投标,不能委托代理商参于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中标原则:
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将按照其中标金额最高的两个标段优先推荐的原则推茬为第1中标候选人,确定所中的两个标段后,其他标段将不再参与排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2013年6月14 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cqzb.com,下同)网站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3 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3年7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具体开标厅详见一楼大厅当天指示牌或查阅《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的开标安排。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 www.cqzb.gov.cn )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 www.cqzb.com)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 www.cqjt.gov.cn )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www.cqgxjt.cn ) 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路网管理中心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
联系人:蔡啸
电话:023-89138552
传真:023-8913858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5楼1506室
联系人: 石先生 、 张先生
电 话: 023—67707973、67708598
传 真: 023—677079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