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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招标

  • 2017-03-22 16:57:5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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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荆门市电子政务办公室的委托,拟对荆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ZFCG2017(G-005)-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
     
      三、招标内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授权代表证明及相关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社会信誉好,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2)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通信信息)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质要求应是《荆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或《湖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服务机构库》的入库单位;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应具备健全的评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善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较好地执行审计行业管理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及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②联合体专业分工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确定。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五、供应商可在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17时止(工作时间)到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过期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7年4月11日9时。
     
      八、开标地点: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东附楼)。
     
      联系人:姚远施人可
     
      电话∕传真:2295003
     
      联系地址: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漳河新区双喜大道9号新政务服务中心西附楼3楼)
     
      邮编:448000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 关键字: 荆门 智慧城市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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