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真自治县智慧城市一期暨三期“天网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10月31日在县发改委立项,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采取招商模式垫资实施道真自治县智慧城市一期暨三期“天网工程”项目建设,现特制订道真自治县智慧城市一期暨三期“天网工程”项目建设招商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名称:道真自治县智慧城市一期暨三期“天网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道真县城区及各镇乡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为实现道真自治县智慧城市一期暨三期“天网工程”建设目标,需要完成如下建设内容:
1、前端视频数据采集
对二期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项目补点补位,新建27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包括治安道路监控208个,治安卡口32处共62个监控点;新建10套电子围栏系统,整合社会资源视频300个。
2、视频共享平台升级
在二期公安视频专网上建设共享平台,接入交警、城管、安监及路政等各部门的视频资源,并将共享平台所接入视频资源共享至交警、城管、教育、安监及路政等部门,实现视频资源利用最大化。平台建设须满足GB/T28181-2014要求。同时,按照与人口户籍相似的管理方法,为每个监控点建立详细、完备的点位“户籍档案”,实现运维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正规化。
3、视频实战应用系统
包括视图综合应用门户系统、视图联网整合系统、视频侦查应用系统、视图信息库系统、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车辆数据应用系统、人像数据应用系统、视图可视化分析应用系统。
4、社区治安管理系统
建设社区智慧门禁系统,通过“人房关联”策略以及“出入比对”的研判,建立一整套对实有人口的信息收集和出租房管理相结合的信息系统,实现实有人口社会信息常态化采集的工作机制和手段。
5、系统软件支持平台
购置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库集群组件、GIS服务组件,为视频共享平台、视频实战应用和大数据平台分析应用提供系统支持。
6、硬件运行平台
7、采用虚拟化、云计算技术搭建视频共享平台、视频实战应用和大数据分析应用所需的数据库服务器、云资源服务器、结构化存储设备、视频云存储设备和网络环境,为业务系统提供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
8、视频专网机房建设
视频专网机房面积43.24平米(9400mm*4600mm),按B类标准进行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机房装修、机房配电、UPS电源、综合布线、防雷接地系统、空调新风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设备机柜及KVM系统。
9、指挥中心建设
包括使用面积235.72㎡(16600mm*14200mm),层高7.8m的指挥大厅装修装饰;指挥显示大屏幕;研判会商室多媒体系统的建设。
(四)工期:120天
投资概算:本项目工程建设费为3412.26万元。详见《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前置审计报告书》(世联前置审字[2016]道真第016号)
(五)项目承包方式:建设商独立承建,不允许分包
二、招商单位: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建设实施单位:道真自治县公安局。
三、建设工期及质量:201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部分前端点建设,相关视频图像能够上传至遵义市公安局,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并交付使用。工程满足设计方案及招商文件要求。
四、合作条件:
(一)招商单位负责项目立项审批、设计以及监理聘请等项目前期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二)建设商必须具备
1、建设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并保证所投资金的合法性,同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能力;
2、建设商自有资金应能够满足项目所需资金的需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且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要求;
3、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资质,具有相关项目施工经验和资质;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三)投资商需严格按设计方案及合同施工。
(四)工程结算:以审计结算金额为准。
(五)工程款支付:本项目工程款项分五次支付。
建设商按照合同要求建设竣工并通过招商单位组织的专家验收后,自开工之日起至次年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投资额3412.26万X35%+投资额8个月的融资成本130.8万+8个月的运行维护费用82.51万=1407.6万元。
系统交付并正常使用二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投资额3412.26万X30%+投资额减除已付部分余额的年融资成本127.53万+当年运行维护费用123.77万=1274.98万元。
系统交付并正常使用三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投资额3412.26万X30%+投资额减除已付部分余额的年融资成本68.67万+当年运行维护费用123.77万=1216.12万元。
系统交付并正常使用四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运行维护费用123.77万元。
系统交付并正常使用五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投资额的5%(170.63万元)+审计结算余额+当年运行维护费用123.77万元。
(六)建设商报名时需缴纳600万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合同约定和工程质量保证,设立专项账户由双方共管,完成工程量50%时返还保证金的50%,工程完工后返还保证金剩余的50%。
1、账户名称: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开户行:道真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3、账号:2311010001201100011708
(交款时请注明:系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三期“天网工程”履约保证金)
(七)建设商必须按约定的工期按时完成工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由于建设商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合同规定建设期一个月未完成的,则建设商须向招商单位每天支付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违约金在招商单位应付的费用内扣除。延期超过三个月,招商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投资商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商承担。非建设商原因造成完工时间延期的,完工时间可顺延(由建设商提供经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依据)。
五、招商程序和形式:
(一)发布招商公告。
(二)招商报名
(三)招商谈判
(四)公示招商谈判结果(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招商建设合同
六、评标方式:建设商报名后,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一)建设商承诺招商相关要求及年终融资成本为5.75%即可确定为中标人。
(二)依据计价下浮和融资成本下浮报价计分评比,分数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承诺审计结算后每下浮1%计5分,承诺项目融资成本在年5.75%的基础上,每下浮0.5%,计15分。
七、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9日17:00时止。每日8:00至11:30分,14:00至17:00分。
(二)报名地点:道真县公安局五楼(网安大队)
(三)报名联系人:韩卫(办公电话085125778828,手机13595221439)
(四)报名条件:
1、投资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并保证所投资金的合法性,同时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技术能力;
2、投资人自有资金应能够满足项目所需资金的需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且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要求;
3、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资质,具有贵州省公安相关项目经验。
4、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五)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商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安防一级资质;具有相关项目经验(合同)。
4、所有报名资料应提供原件检查,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5、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道真县公安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