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2亿 - 平安城市-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2亿

  • 2016-11-11 16:48:53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项目已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一分公司受喀什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人范围。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
     
      1.2工程地点:喀什市
     
      1.3采购范围:本次政府采购针对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PPP)择优选择社会资本,项目的操作模式为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由最终中标的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1.4投资及建设规模:
     
      1.4.1新疆喀什市智慧城市一期“平安喀什”建设项目建设投资规模20000万元(注:实际投资额以磋商文件为准);
     
      1.4.2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9年;
     
      1.4.3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图侦实战平台建设、治安卡口、全方位立体防控系统、图侦大队及分控中心建、一键式报警、科所队监控改造、IP电话系统、无线图传、移动警务、数据机房等模块组成,实际建设内容需向项目实施机构,既喀什市公安局索要技术方案。
     
      1.4.4本项目的运营内容为项目公司对项目本身的维护维修及软硬件的更新,需保证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的正常运营,需保证项目在移交时的适运营状态,且在移交后,针对本项目政府方享有24个月的责任缺陷期。
     
      1.5项目需求:中标人需在喀什市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喀什市公安局或喀什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其他单位。特许项目公司通过政府付费获取收益。
     
      1.6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且达到社会资本在政府采购活动承诺的各项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公司要求:
     
      社会资本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
     
      2.2资质要求:
     
      社会资本同时必须具备: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一级资质;
     
      具有由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或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保密局颁发的乙级资质;
     
      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通信测量)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通信设计)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若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以上资质要求,以牵头方为准。
     
      2.3财务要求:
     
      社会资本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未经政府方同意,不得以项目反担保,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2015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企业负债率不高于65%。
     
      2.4融资要求
     
      社会资本方提供账户结余资金以及银行针对此项目的授信额度。
     
      账务结余资金与银行针对此项目的授信额度总额不低于项目建设投资。
     
      2.5业绩要求:
     
      社会资本承担过类似规模(合同额不低于15000万元)的智慧城市类投资绩(提供合作合同或合作协议书或类似合同原件);
     
      2.6信誉要求:
     
      社会资本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7信用要求:
     
      社会资本的银行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且提供银行信用等级证明;
     
      2.8联合体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
     
      2.9其它要求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代理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1日每个工作日10:30-18:0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经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二楼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指定窗口(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接受电子邮件报名(605759061@qq.com)。
     
      3.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01日11:00(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行政审批局喀什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喀什市公安局
     
      联系人:曾现智联系电话:15509981881
     
      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一分公司
     
      联系人:郑祖芬联系电话:18099868900
     
      项目资询公司: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谢禹程联系电话:18599095831
     
      2016年11月10日
  • 关键字: 喀什市 智慧城市 平安喀什
  • 责任编辑:慧通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