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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智慧城市PPP建设项目 4亿

  • 2016-11-10 15:49:0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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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油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估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经江油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本项目的授权主体为江油市人民政府,实施机构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现委托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油市智慧城市PPP建设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四川卓正政采招[2016]11号
     
      3、项目实施机构: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地点:江油市
     
      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4亿元。本项目将采用全球领先的智慧城市架构,做到符合国家住建部、工信部的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及完善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实现惠及民生,科学管理和产业升级三类服务。该项目将建设基础平台(大数据中心、基础网络、城市地理信息系统、城市综合运营指挥中心),并搭建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公安、智慧环保、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照明等系统。在政府城市立体管理、民生精细服务、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形成创新特色。
     
      2、PPP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股份由江油市人民政府授权江油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参股40%,社会资本参股60%。
     
      2)政府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按股权比例分享收益。
     
      3)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由江油市人民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部分公共服务功能服务费,部分社会化服务由项目公司自行以社会商业模式进行运营管理,自负盈亏,政府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评估。
     
      4)社会资本方需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内总投资额度资金到位,并开始建设,所有项目建设期不超过12个月。
     
      3、采购需求:整个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运营管理。
     
      4、合作范围:项目投资、融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系统建设、系统维护、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项目公司自行负责。
     
      5、计划运营期限:15年(含建设期12个月)。
     
      6、项目回报机制:
     
      1)政府信息化功能使用服务费收入;
     
      2)各项应用的社会化服务经营收入;
     
      3)大数据增值服务收入;
     
      4)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竞争的社会资本方(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应具备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名;
     
      3、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的牵头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4、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自2010年1月1日起,至少承担过两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智慧城市项目或1个采用PPP模式且规模超过1亿元的信息化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不能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6、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本项目牵头方(需以投资运营主体为联合体牵头方,牵头方负责项目运营)。社会资本拟以其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的基金参与本项目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予以说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同时,联合体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程序。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未经采购人同意,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变更;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合格制。
     
      1、除明确要求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在资格预审时进行审查。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资格被取消。
     
      2、拟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3家及以上。项目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五、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下述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请申请人于2016年11 月9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26幢2单元918)购买(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注册于中国境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副本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上述文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套。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5.2招标人不提供邮寄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2016年12月1 日13:30(北京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资格审查递交期限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并由代理机构核对授权代表身份证;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邮寄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递交地点: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绵阳市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26幢2单元918)购买(节假日除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江油市李白大道建设大厦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345805338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卓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跃进路6号长虹国际城26幢2单元918室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816-2241177
     
      传    真:0816-224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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