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包头市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平安包头项目第二批摄像机设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平安包头项目第二批摄像机设备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2016〕54017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 | |
| 2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95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2.2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2)具有所投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国内独立的企业法人;(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4)提供的设备需要提供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全项检测报告,产品型号必须与检测报告中的产品型号一致。(5)提供的设备需要明确产品型号、机芯品牌、详细技术参数,主要包括设备感光部件类型、DSP的厂牌型号及原厂商出具的详细技术指标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null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btzfcg.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上午9:30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东侧第二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东侧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邮政编码:014010
联系人:王玮琦
联系电话: 6866021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5631701615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公安局
地址:建设路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3619300
相关附件:
公告: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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