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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平县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1720万

  • 2016-10-14 16:43:4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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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招标人)的委托,对新平县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NGX2016-049;
     
      1.2项目名称:新平县视频监控及卡口系统建设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预算:一标:1420.00万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万元整)
     
      二标:300.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1.5招标内容:
     
      1.5.1一标(内容):
     
      (1)光缆网络建设、监控中心设计装修及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前端设备的安装对接、各系统设备的上柜以及综合布线和老系统改造升级(监控和卡口)。
     
      (2)继续扩建新平公安基础通信网:新平县城、戛洒镇及耀南山、新化、老厂、者竜、建兴、平掌乡镇的光缆铺设;改造升级县局到市局公安三级网,升级电路达10G;县局到新化、老厂各两个1千兆主干通信电路,戛洒到老厂、者竜各两个1千兆主干通信电路;漠沙到建兴、平掌各两个1千兆主干通信电路。
     
      (3)安装高清球机236台、高清枪机37台、高速卡口38台、高清低速卡50台,更换安装原标清球机173台。
     
      (4)增扩建设4个监控分中心的IPSAN存储中心,确保361台高清摄像8兆码流30天以上的存储空间,改扩建原公安网IPSAN存储系统,两项估计共建设存储达2500T以上。
     
      (5)升级改建原视频专和公安内网监控平台,以实现网络管理、智能分析和应用管理等。
     
      (6)装修改造看守所、桂山所、平甸所、新化所、老厂所、者竜所、建兴所、平掌所8个监控分中心及综合布线。
     
      (7)改建完善戛洒所和漠沙所后备电源,各增建1台200KW发电系统;
     
      (8)改建升级公安内网监控存储系统和看守所监控系统。
     
      (9)系统集成及前端安装、接入;完成机房、监控中心及设备安装、布线和调试。
     
      二标(内容):新建改造看守所、桂山所、平甸所、新化所、老厂所、者竜所、建兴所、平掌所8个监控分中心大屏系统。
     
      注:1)本项目共分2个标,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或多个标进行投标,但投标人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对每一标内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1.6主要设备质保期及系统保修期:3年以上(含3年);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采购人提出的技术需求;
     
      1.8交货(安装、调试)时间:签订合同后180日历天(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1.9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0交货方式:现场验收,按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
     
      2.4如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2.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2.4如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须提供主要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2.5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玉溪市红塔区龙潭路45号购买;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标:(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质;(6)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二标:(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鲜红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招标文件每标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间及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1月08日9:00时前(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8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2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8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2厅(新平县太平路45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红伟联系电话:0877-62820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5758002161E-mail:2930498167@qq.com
     
      日期:2016年10月14日
  • 关键字: 新平县 卡口 视频监控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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