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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6489万

  • 2016-10-12 17:10:0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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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图像侦查和技防监管总队(第十一处)2016年天津市武清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6-B-007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3,229.1781
    第2包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2,314.1849
    第3包 视频监控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946.577
     
      三、项目预算
     
      6489.9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详见招标文件。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0-09到2016-10-1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上招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3109:30
     
      2.开标时间:2016-10-310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财经学校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响
     
      2.联系方式:022-2453830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4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智昊:022-2720511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30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监管总队、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关键字: 武清区 天津市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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