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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公安分局高清视频卡口系统二期外场及中心平台建设招标 8808万

  • 2016-08-10 15:22:4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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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浦东公安分局高清视频卡口系统二期外场及中心平台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4、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资质证书或外省市省级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一级资质证书;5、项目建设中主要设备(特写摄像机、全景高清摄像机、接入交换机等)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详见《表2.3-1授权产品(设备)目录》;此外,项目中要求的存储设备、服务器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体详见《表2.3-2唯一授权产品(设备)目录》。并且,以上授权设备按要求需要提供三年免费原厂维护服务承诺,具体详见《表2.3-3三年原厂维护承诺产品(设备)目录》;表2.3-1授权产品(设备)目录:1、300万特写摄像机;2、200万全景高清摄像机;3、派出所接入交换机;4、分控接入交换机;5、数据库服务器;6、磁盘阵列扩容(图像网业务应用部分);7、磁盘阵列扩容(与市局共享部分)。表2.3-2唯一授权产品(设备)目录:1、号牌、GIS、交警前置通信服务器;2、通信存储服务器;3、实时通讯、应用、WEB、数据交换、市局数据联网、运维管理服务器;4、交警公安子平台共享磁盘阵列;5、卡口数据备份磁盘阵列;6、磁盘阵列;7大数据存储。表2.3-3三年原厂维护承诺产品(设备)目录:1、300万特写摄像机;2、200万全景高清摄像机;3、派出所接入交换机;4、分控接入交换机;5、数据库服务器;6、磁盘阵列扩容(图像网业务应用部分);7、磁盘阵列扩容(与市局共享部分);8、号牌、GIS、交警前置通信服务器;9、通信存储服务器;10、实时通讯、应用、WEB、数据交换、市局数据联网、运维管理服务器;11、交警公安子平台共享磁盘阵列;12卡口数据备份磁盘阵列;13磁盘阵列;14大数据存储。6、通信管道授权: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附表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明确长度、范围、使用年限等),必须提交本项目所需通信管道使用授权登记表(需权属单位和权属单位管道管理部门的确认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应的管道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投标供应商需通过新建管道满足管道使用需求的,需在投标时提交相应路段新建管道的市政部门核发的掘路许可证,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内。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公安分局高清视频卡口系统二期外场及中心平台建设
     
      2、招标编号:SHXM-01-20160801-10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6-js01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清视频卡口系统二期外场及中心平台建设,采购清单详见招标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范围内(项目现场)
     
      6、交付日期:进度1: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主体工程建设完工;进度2: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进入整体试运行;进度3:试运行三个月后,配合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并正式运行。
     
      7、采购预算金额:880804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880804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8-0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8-16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609:15,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9-0609:15。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四楼4A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四楼4A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供应商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按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前期参与本项目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丁香路655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4楼
     
      邮编:200135邮编:200135
     
      联系人:黄翀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2044531电话:(021)68541773
     
      传真:(021)22044510传真:(021)58387055
     
  • 关键字: 浦东 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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