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巴楚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巴楚县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项目编号:KSBCX(CS)2016-0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提交密封标书)
1、招标文件编号:KSBCX(CS)2016-0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平安城市建设PPP项目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采购单位名称:巴楚县公安局
5、采购内容:
5.1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
1)860路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及设备的配置;2)警务室对讲系统的配套及连接;3)后端存储应用系统,包含云存储系统、图侦作战系统、前期设备对接、综合管理系统等布置;4)机房、指挥中心、DNA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及设备安装;5)色力布亚派出所周界防范系统的建立;6)报警柱、云台摄像机的部署等。(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5.2总资金规模为407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费用3767万元(含土建建设费用、设备采购成本、服务利润、财务费用、税费等),购买可用性维护服务费用308万元。因本项目为平安城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故采用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付费方式的全额政府付费方式进行项目运作。
本项目实施期为39个月,其中建设期3个月,运营期三年。
运营期的维护费用是以产品的持续可用性为前提,属设备质保范围外(三年)的维护责任费用,设备质保范围内(三年)的维护责任无偿提供。
政府不对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资金或资产投入。
6、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相关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组织,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
(7)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8)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09001-2008认证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10)巴楚县本地有售后、维护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予以证明。
(11)投标供应商所投视频监控设备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2)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资人注册资金不低于本项目的投资额的30%;
6.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企业诚信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申请人未曾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行为;申请人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且没有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6.4投标申请人,提供申请人在该项目投资、建设、维护的业绩和经验;所有这些业绩必须有详细说明和证明材料。
6.5同一法人只能以一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双重或多重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并同时递交: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原件;④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加盖公章复印件;⑤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加盖公章复印件;⑥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09001-2008认证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⑦巴楚县本地有售后、维护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予以证明原件;⑧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⑨视频监控设备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⑩投标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承诺声明原件。
6.8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及领取标书时间:2016年8月2日起至2016年8月8止
7.2、发售标书地点:喀什市解放南路370号明旺锦城370号1栋4063室
7.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0元。
7.4、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10:30时(北京时间)
8、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克孜都维路支行
帐号:65001740700052503203
9、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巴楚县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9.3、开标时间:2016年8月12日10:30时(北京时间)
9.4、开标地点:巴楚县财政大楼7楼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9.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6年8月11日1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
10、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薇程梦杰
电话:0998—585001015001551916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巴楚县公安局
联系人:范玉刚
电话:13999088567
咨询服务机构:广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孙亮
电话:020—87376957—310
新疆维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