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蓬莱市“智慧蓬莱”建设运营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蓬莱市“智慧蓬莱”建设运营PPP项目
项目编号:YHZH-2016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震
项目联系电话:0535-560959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钟楼东路1号
联系方式:史震,0535-5609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萌,0535-3975818
代理机构地址: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4262.0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15日08:00至2016年06月24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烟台开发区淮河路2号宏远大厦3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购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并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及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格证书;3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办理);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
3《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4《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5《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
6《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7《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07-0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6日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蓬莱市政府采购大厅(蓬莱市海滨路3号八仙居宾馆3号楼会议室)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蓬莱市“智慧蓬莱”建设运营PPP项目已经蓬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拟采用PPP模式运作。山东元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编号:YHZH-2016141
2、授权主体:蓬莱市人民政府
实施机构: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
采购人:蓬莱市政府信息中心
3、项目名称:蓬莱市“智慧蓬莱”建设运营项目
4、采购需求
4.1项目规模:
(1)智慧蓬莱一期
建设内容概括为“打好两个基础支撑,建设三大应用平台,构建一个业务架构”,初步搭建起蓬莱智慧城市的整体架构。
一期项目投资额度3.72亿元,建设包括18个子项目。其中公益性项目(即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投资1.16亿元,有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云计算中心、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一期)、平安城市(深林防火)、智慧教育(一期)、精准扶贫、多规合一、智慧党建、应急指挥;准经营性项目(即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类项目)投资3100万元,包括有民生服务平台、诚信征用系统、人才与科研互联网平台;经营性项目(即使用者付费类项目,企业投资,自负盈亏)投资2.25亿元,包括有智慧旅游、产业经济平台、民生一卡通、中小微企业诚信融资系统。
(2)智慧蓬莱二期
建设内容包括智慧交通(二期)、平安城市(二期)、智慧教育(二期)、智慧环保、智慧国土、智慧综治、智慧住建、智慧质监、智慧档案、智慧云亭、智慧林业、智慧社区、智慧安监、智能停车、智慧管网等15个子系统。
(3)智慧蓬莱三期
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海洋、智慧科技、智慧统计、智慧水务、智慧食安、智慧园区、智慧商务、智慧农业、智慧工业等9个子系统。
(4)智慧蓬莱四期
全面完善一、二、三期建成项目,深度挖掘智慧政务体系和民生服务体系等应用建设。
4.2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城区。
4.3项目投资:124262万元。
4.4运作模式:本项目采BOT+BOO的运作方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1:9)。项目公司(SPV)负责本项目的资产接收、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将该项目公益性部分全部资产和相关权益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其他类型项目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4.5合作期限:3年建设期,12年运营期。
4.6回报机制:公益性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准经营性项目为政府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经营性项目为使用者付费,即社会合作主体投资,自负盈亏。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蓬莱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