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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安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652万

  • 2015-07-13 17:58:4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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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需求方委托,对其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邀请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前来谈判。

      一、谈判编号:BSCG2015-D06

      二、谈判项目名称:保山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月租单价

      单位

      1

      保山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租赁服务项目

      850

      元/点/月

      本项目是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为强力推荐公安信息化建设和深度应用,夯实“智慧城市”基础而开展建设工作。根据“平安城市”工作需求,全市视频监控点位的建设将不断增加,所租用的监控视频点尚无法确定最终数量,为此,本项目的每月结算金额将按实际租用需求数量乘以月租单价得出。

      (二)项目构架及相关规格、参数

      特别声明

      1

      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及设备租赁期内运行维护全过程。招标人只与中标方建立合同关系。在履约过程中,中标方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负责,应使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机地组织在一起,有序衔接,合理交叉,有效地对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物资供应、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和综合控制。

      2

      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项目深化技术设计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相关服务等。

      3

      本项目年租金预算2652万元,项目按照租凭模式建设,即由中标人投资建设,总体建成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提供租赁服务,招标人以按月向中标人付租费。

      4

      本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如有列出的产品设备性能参数、品牌、数量等,为项目的最低要求,仅供投标人参考。为提高竞标能力,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进行正偏离优化。

      5

      工期要求:项目分两批建设完成:首批2320个监控点在2015年11月底以前完成;第二批280个点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6

      租用期限:分批租赁,每批租期自建设完成、初验合格的次月起计算,租期为五年。

      四、采购预算:2652万元/年。

      五、拟邀请谈判供货商: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

      六、理由:保山市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服务租赁项目是根据省政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平安城市”工作需求,以公安提出的建设要求,由供应商在保山市所辖隆阳区、腾冲县、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工贸园区、水长工业园区、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猴桥边境经济合作区(5个县区、3个园区)负责投资建设2600个高清视频监控点,并为此提供专用的传输线路、电源接入、中心存储、维修维护服务以及相应的实战平台。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七、公告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16日。

      八、本次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存入指定账户,拒收现金,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银行账号

      100764695070010002

      投标保证金查询

      0875-2236039杨女士

      九、接收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5:00

      谈判时间:2015年7月21日15:00

      谈判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十、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在保山市境内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资质,有市-县-乡三级常驻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网络建设及维护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从事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网络托管业务经营资质及场地提供条件;

      4、投标人需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5.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十一、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十二、招标人:保山市公安局

      电话:0875-2192262联系人:杨先生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电话(传真):0875-2200059联系人:李先生郗女士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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