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平安城市设备维护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编号:XL-LT/20150028。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拟对鹤岗市公安局使用的监控设备进行维护。
2.1采购执行方式:框架合同。
2.2服务期限要求:12个自然月。
2.3质量保证期:以合同中的质量条款要求为准。
2.4承包方式:本工程按包工、包材料、协助需求单位协调的方式进行承包。
2.5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合同考核打分付款,中标人须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详见附件)。
2.6维护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总数量单位备注
1摄像机2474台1、所有设备、电源的日常维护
2、保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2监控杆2059根
3设备箱2174个
4光端机1974台
5光收发器200台
6视频矩阵38台
7视频分配器132台
8集装式光端机78台
9集装式光纤收发器33台
10视频存储设备138台
11电源转换器2474个
最终数量以中标后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以下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设计、施工、维修);
3.3满足本项目不可偏离条款;
3.4投标人须有两年或以上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或维护业绩,以近两年内签订的合同为准;
3.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针对本项目所需材料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相同法人的公司或相互具有参股关系的公司共同参与(例如: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投标。
4.不可偏离条款
1、所有设备维护和保养,
2、为满足维护保养要求,施工单位需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和车辆,并且要能够保证及时进场维护,
3、每季度完成维护保养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付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5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远大商务公寓B座27层业务二部(详细地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设计、施工、维修);近两年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或维护业绩合同;生产厂家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鹤岗市工农区通信路21号鹤岗联通大厦北楼一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5年6月24日9时30分;
8.2开标地点:鹤岗市工农区通信路21号鹤岗联通大厦北楼一楼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
联系人:于德峰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伟芳
电话:0451-51893665
黑龙江信联招投标有限公司2015年6月1日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