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区公安分局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二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完整如下:(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以及相关行业规定;(3)投标人近3年有良好的类似成功业绩,并在本市设有长期、固定的服务机构;(4)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通信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资质有效期须覆盖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区公安分局社会面智能安防建设(二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6-20190923-25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20190165)
3、预算编号:06-19-033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具体包括:长宁区社会面智能安防二期项目公共区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智能车棚监控系统、长宁区智慧社区综合感知平台(扩容)、通信管线、传输网络设备安装、通信光缆敷设及外场取电等工程的勘察、设计。(2)设计周期:根据本次招标范围内单项工程规模和实际情况,在合同中约定设计周期。(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交付地址:按招标文件要求
6、交付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2081000.00元(国库资金:2081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9-23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29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23 17:00:00至2019-09-29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0-2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6楼(思创大厦)
2、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6楼(思创大厦)。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本部)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威宁路201号 | 地址:长宁区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 | |
邮编:200336 | 邮编:200051 | |
联系人:余佳 | 联系人:tx1 | |
电话:23039891 | 电话:52370020 | |
传真:23039891 | 传真:62265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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