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18年交通监控应急工程 | 采购类型 | 工程类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9800000 | ||
项目简介 | 对全市道路交通监控设施因道路交通条件发生变化或技术指标不满足实际需要,需按采购人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整改、完善,完善内容包括:路口交通信号、车辆检测、电子警察、闭路电视、车牌识别、交通诱导等工程的施工及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此条可由采购单位确定)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5)近三年内(即从####年##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上传扫描件,原件备查)。 | ||
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要求 | 工程量清单(交通监控应急包).xlsx | ||
商务需求 | 1、建议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2、项目工期要求。 1年 3、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满足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编制发布的《深圳市交通监控系统防雷技术条件》满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编制的《交通监控工程规范》 4、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 1、本项目质保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任何设备质量问题和施工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备注:设备的日常巡查和正常的维修保养由其他专业维护公司负责)。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工程进度超过50%后,中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申请支付进度款,最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工程全部完工并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 6、履约保证金(小于或等于合同款10%)要求履约保函:中标人签订后合同一个月内需提交5%合同价款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作为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1年。 7、其它。见招标需求 | ||
图纸 | 大样图2018.7.19.zip | ||
技术需求、项目管理要求、其他 | 见招标需求 | ||
评标模板使用规则 |
模板使用规则 (一)关于评分准则分类 除价格分按照规定的公式计算外,其它评分因素的评分准则可分为A、B、C三类: A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主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B类评分准则指投标人进行承诺即得分的评分准则; C类评分准则指由评委客观评分的评分准则。 评审过程中,所有评委对于采用B、C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必须给出一致结论。 (二)关于权重调整 1、价格部分的权重不能低于40%,综合实力部分的权重不能高于10%; 2、某项评分因素的权重不能突破设置的权重上限。 (三)关于评分因素调整 1、评分因素的增加 (1)评分因素的拆分: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模板中的评分因素进行拆分,相关权重同样作相应拆分处理。 (2)另行增加评分因素: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评分准则并设置相应的权重,但增加的C类评分准则与增加的综合实力部分A类评分准则合计不能超过2项,每项权重不能超过2%,总权重不能超过3%。 2、评分因素的减少 允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减少评分因素,但相关的权重只能增加至价格部分或采用A、B类评分准则的评分因素。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评分因素与评分准则必须对应;不得就同一项考察内容重复设置评分因素; 2、评分因素及评分准则的表述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做到表述简练、准确且易于判断、没有歧义。 | ||
评标信息 |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40 2技术部分45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项目总体概述及理解5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2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8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3项目实施关键施工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8重点考察1.是否能详细分析本项目范围内各监控设备建设的主要施工技术;内容是否翔实;施工方案是否确实可行。2.是否能准确分析分析本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内容是否翔实;是否提出项目重点、难点解决方案;方案是否确实可行、内容全面。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4拟采用设备(材料)的性能(节能环保情况)、档次及质量可靠性11重点考察投标人所投产品、材料性是否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设备技术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5拟投入劳动力情况2要求开标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该人员不予计分;要求项目团队成员中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程、智能交通、路桥、交通信号控制)中级(或以上)职称1人、电子(信息)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1人和具备电工操作证(上岗证)人员3人;完全满足得100分,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均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资料(网页或窗口打印资料均可,未提供三个月资料的人员不予计分,补缴社保不计分)、职称(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作不得分处理。6拟投入机械设备情况2要求为本项目投入2台自有高空作业车(其中1台升高要求不低于12米,另1台升高要求不低于6米)得100分,1台自有高空作业车(升高要求不低于12米)得50分;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原件备查)及能体现高空作业车升高的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作不得分处理。7拟投入场地情况1要求为本项目投入的在深圳市范围内自有产权与租赁施工基地之和不少于1500平方米)得100分;不足1500平方米但不少于1000平方米得70分;不足1000平方米但不少于500平方米得35分。要求同时提供施工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作不得分处理。8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及相关的违约承诺8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评分:优80-100分,良60-79分,中30-59分,差不得分。3综合实力部分8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3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限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得40分,二级得30分,三级得20分; 2、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得20分,具有高新技术企业(非国家级)资格得10分; 3、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40分。 以上3项累加计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投标人本地服务能力1深圳供应商得100分(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供应商),否则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2考察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项目验收或履约评价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仅限于城市道路交通监控工程,且要求施工金额不少于300万]:3项(或以上)得100分,2项得60分,1项得30分。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及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评价(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投标人奖项(荣誉、表彰)情况2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城市道路交通监控工程相关奖励(荣誉、表彰)情况:国家级奖项(荣誉、表彰)每个得100分,省级奖项(荣誉、表彰)每个得50分,市级奖项(荣誉、表彰)情况每个得20分;累加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 国家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国务院(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省级要求颁发单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市级要求颁发单位为市(地级,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其直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学会)。 要求提供相关奖项(荣誉、表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诚信部分7 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市财政委员会诚信管理情况5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管理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2市政府采购中心履约评价情况2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投标人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其他 | 无 | ||
附件 | 2018城维应急工程招标需求B包.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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