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
二、采购项目内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平台建设工程设计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供应商:设计单位为: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东后街24号
鉴于乌鲁木齐市各区县“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平台建设均采用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设计方案,且现有开发区视频专网平台也是该公司规划设计的,该公司是疆内唯一的双甲通信及信息类咨询设计企业,是西北五省具备涉密资质且唯一具有涉密场所的,所拥有广泛的本地化服务网络和独具特色的一体化服务模式。从长远角度考虑施工及后期项目运维质量较为完善。鉴于此,现申请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雪亮工程”联网共享平台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方式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五、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采购中心提出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并阐明理由形成意见反馈),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991-3763363。
并同时抄送开发区(头屯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3773153。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法委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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